《长安三万里》“误导青少年”?文艺工作者齐声驳斥

来源:人气:281更新:2024-08-10 16:43:40

原标题:《长安三万里》“误导青少年”?文艺工作者齐声驳斥

编者按

洛阳市隋唐史学会8月16日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,称影片《长安三万里》中部分情节描述与真实历史不符,部分人物身上发生的故事与真实历史不符,极易误导观众,特别是青少年观众,影响历史人物出生地、事发地的同胞感情。洛阳市隋唐史学会委托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,向制片方发出律师函,要求电影《长安三万里》的制片方、导演、编剧等发表纠错、致歉声明。

洛阳市隋唐史学会所谓“情节与历史严重不符”的地方,分别是:李白与杜甫第一次相逢在洛阳,并非影片中描写的长安;杜甫早年生活在洛阳,并非影片中描写的长安;“一日三绝”发生在洛阳天宫寺,并非影片中描写的扬州;救下郭子仪的是李白,并非影片中描写的高适。

消息一出,立刻引爆舆论。文艺工作者们纷纷发表看法,反驳这种轻率的指控。

程波(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教授):

《长安三万里》是一部在历史基础上重新创作的,有一定幻想性的动画电影,从这个意义上讲,洛阳还是长安的问题,是不成问题的问题。或者说,这是艺术创作的意识和技术手段的问题。涉及历史题材的影视作品,原则是“大处不虚,小处不拘”,关键是什么是大,什么是小。

《长安三万里》中的长安是一种意象,代表着理想,三万里则是现实和理想的距离,讲述了不起的大唐、了不起的诗歌和理想,在这样的视角下,李杜相遇的地点在全片框架中可以理解为一个小处,不管是洛阳还是长安,代表的都是大唐盛世的都城,各地年轻人心向往之的地方。

如果完全根据史实来,要多出一个地方,又难以整合在整体意象和主题脉络下。这样的小处对人物构建、人物关系、主要矛盾等是可以不拘泥的,一定程度的改编和虚构可以让故事更凝练,少一些枝蔓。

尹鸿(中国影协副主席,清华大学教授):

“朝如青丝暮成雪”“白发三千丈”都不符合“科学”,担不担心青少年被误导?

合理虚构,是艺术创作的基本权利三国、水浒、红楼,哪个经得起这种刁难?

石川(上海电影家协会副主席,上海戏剧学院教授):

典型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!这个问题涉及文艺创作者是否拥有虚构写作的合法性问题,在中国都争论100年了!到现在还有人咬着不放,简直不可理喻!

李白写“燕山雪花大如席”,显然与客观事实不符,历史上从来没有过一片雪花有一张席子那么大,某市这个学会,你们给李白发律师函了吗?

李星文(影评人):

“误导青少年”这顶破帽子,再加点杀气就升格为“历史虚无主义”。这两个帽子是历史剧创作的最大噩梦。

这帮人什么时候才能懂得艺术真实不等于生活真实,什么时候才能懂得戏剧虚构的合法性?

在观众这里,历史和戏剧从来就分道而行,自成一体,而胶柱鼓瑟的所谓专家总是突然变道,制造撞车事故。

闫爱华(影视出品人):

对艺术创作上的瑕疵,完全可以开会发文章商榷,见仁见智探讨一番,但动不动就上纲上线到“误导青少年”“历史虚无主义”,甚至动用法律手段的程度,就是一种十足的恶。

还有一点,我在体制内工作多年,有个很深的体会,其他行业下面“归口管理”的企业碰到问题的时候,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都会站出来为下属企业说理辩解,“护犊子”“护局子”,但在我们这个行业,这种情况很少见。

这次中国电影家协会能不能站出来?旗帜鲜明地发个公告:不能把影视创作与纪录片划等号。否则,任这股歪风肆虐下去,影视创作环境只会越来越狭窄。

刘海波(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教授):

刚刚媒体问洛阳某学术团体对《长安三万里》片方发律师函事宜。

一来艺术创作不是历史教科书,有加工虚构的自由,片子自己没立牌坊,观众也不会当历史看,较真就是自己混淆了。

二来西安得利洛阳寂寞,洛阳朋友有情绪可以理解。

三来恺撒的归恺撒,上帝的归上帝,武器的批判不能代替批判的武器,法律不可越界,艺术问题由艺术评论解决。

四是出个主意,洛阳拿出一两亿,也做一部“洛阳五万里”,压倒它!

The 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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